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開(kāi)展2021年度期刊核驗工(gōng)作的通知(zhī)
國新出發電(diàn)〔2022〕13号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新疆生(shēng)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:
根據《出版管理條例》《期刊出版管理規定》《報紙(zhǐ)期刊年度核驗辦法》等有關規定,現就2021年度期刊核驗工(gōng)作有關事項通知(zhī)如下(xià)。
一(yī)、核驗時間
2022年4月6日至7月6日
二、核驗重點
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期刊的年度核驗工(gōng)作,新疆生(shēng)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負責兵團系統期刊的年度核驗工(gōng)作,北(běi)京市新聞出版局負責中(zhōng)央單位主管在京期刊的年度核驗工(gōng)作。2021年度期刊核驗采用全面填報數據和重點抽檢樣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,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職責,全面檢查屬地期刊尤其是重點抽檢期刊的内容導向、出版質量、經營活動等各方面情況,重點檢查以下(xià)方面。
1. 出版運行情況。期刊是否按照批準的刊期正常出版,是否存在未經備案擅自休刊、休刊超期、長期無法正常出版等問題。是否按有關規定及時繳送紙(zhǐ)質版及數字版樣本。
2. 出版導向情況。期刊及其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嚴格落實意識形态工(gōng)作責任制要求,堅持把社會效益放(fàng)在首位;是否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、價值取向,做到弘揚主旋律、傳播正能量。期刊及所辦新媒體(tǐ)是否刊發存在内容導向問題的文章。
3. 出版質量情況。期刊是否做到樹(shù)立精品意識、嚴格落實制度,按照《報紙(zhǐ)期刊質量管理規定》等要求,加強對選題、内容、編校、印制各環節的審核把關。是否存在編校差錯率高、印制質量差等問題,學術期刊是否存在學術質量、出版質量低下(xià)等問題。
4. 主管主辦單位責任落實情況。期刊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嚴格落實主管主辦職責,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資(zī)産管導向責任,主動加強期刊陣地建設和管理。期刊主管主辦單位與出版單位是否屬于挂靠關系。
5. 期刊及從業人員(yuán)遵規守紀情況。期刊是否存在轉讓出版權、違規承包、超越辦刊宗旨、濫發質量低劣論文等違規問題。期刊主要負責人是否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職責,是否存在挂名、缺位等問題。期刊從業人員(yuán)是否存在虛假新聞、新聞敲詐、違規發稿等問題。
6. 期刊融合發展情況。期刊是否積極應對傳播環境變化,運用新型傳播手段,提高優質數字内容到達率和影響力。是否按照“一(yī)個标準、一(yī)把尺子、一(yī)條底線”的要求加強新媒體(tǐ)管理,嚴格内容把關,強化隊伍建設管理。
三、核驗程序
2021年度期刊核驗通過“期刊出版單位年度核驗平台”(http://qknj.capub.cn:3000/,以下(xià)簡稱核驗平台)進行數據填報,按照如下(xià)程序進行。
1. 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盡快印發通知(zhī),告知(zhī)屬地期刊核驗平台登錄方式、現場核驗時間地點、現場核驗報送材料要求等,組織開(kāi)展本地區期刊核驗工(gōng)作。
2. 全部期刊均應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要求,在規定時間内登錄核驗平台,在線填報《2021年度期刊核驗表》。2021年度填報項目相比上年有所變化,請按照有關要求如實、準确填報。
3. 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對屬地期刊填報信息的完整性、準确性進行審核,對填報不完整、不準确的退回修改。在線審核通過後,各重點抽檢期刊應打印紙(zhǐ)質表格并加蓋主管主辦單位公章,連同期刊樣刊、2021年度連續3期的“三審三校”單(複印件加蓋出版單位公章)和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,報送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進行全面檢查。非重點抽檢期刊無須打印紙(zhǐ)質表格,可在屬地規定的時間地點,爲《期刊出版許可證》加蓋年度核驗章。
4. 年度核驗結束後,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在核驗平台提交本地區2021年度期刊核驗工(gōng)作情況報告、期刊年度核驗目錄、期刊緩驗通知(zhī)書(shū)和核驗數據彙總表。其中(zhōng)期刊核驗工(gōng)作情況報告和期刊年度核驗目錄須向國家新聞出版署報送紙(zhǐ)質版。
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事先熟悉核驗平台操作,做好技術服務和咨詢應答工(gōng)作。核驗平台使用中(zhōng)如遇技術問題,可電(diàn)話(huà)咨詢022—22145955、22145159。
四、工(gōng)作要求
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、精心組織、嚴格審核、強化把關,切實做好2021年度期刊核驗工(gōng)作。
1. 全面深入檢查,解決突出問題。期刊年度核驗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出版方針政策,加強期刊出版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,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态度,做好全面檢查工(gōng)作。要綜合運用樣刊檢查、集中(zhōng)審讀、編校檢查等方式,将年度核驗情況與日常管理記錄相對照,将年度核驗工(gōng)作與内容編校檢查、“三審三校”檢查、期刊濫發論文專項檢查等工(gōng)作相結合,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問題。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,創新管理舉措,切實發揮期刊年度核驗的管理抓手作用,做到小(xiǎo)問題不積壓、大(dà)問題嚴處置,切實規範期刊出版秩序。
2. 加強審核把關,提升數據質量。期刊年度核驗數據是了解行業發展情況、制定相關管理政策的重要參考,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年度核驗數據質量,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、準确性嚴格把關。在彙總數據報送前,應對屬地期刊重要數據項(如平均期印數、平均期發行量、定價總金額、總收入、利潤總額、納稅總額等)進行排序核驗,發現數據不符合實際的,退回修改後再重新報送。
3. 嚴格後續處理,推動停辦退出。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《關于規範報刊停辦注銷有關程序的通知(zhī)》精神,落實年度核驗後續處理要求。緩驗期刊緩驗期結束後,應報送拟處理意見、整改報告、整改後樣刊,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決定是否通過核驗;對主管主辦單位主動停辦的期刊,辦理注銷登記後,要及時報送國家新聞出版署備案;對長期休刊、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期刊,要通過警示約談、印發提示函等方式,限期停辦退出;對逾期仍未停辦的,應向國家新聞出版署提出撤銷其《期刊出版許可證》的申請。
2021年度期刊核驗中(zhōng),國家新聞出版署将視情況組織開(kāi)展督查,核驗結束後,将以适當方式對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工(gōng)作情況進行通報。
稿源網址:https://www.nppa.gov.cn/nppa/contents/279/103765.shtml
(稿件來源:國家新聞出版署 轉載編輯:張芷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