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通知(zhī)
出版業科技與标準創新示範項目由試點轉向深入實施
尹琨 左志(zhì)紅
國家新聞出版署日前印發《關于實施出版業科技與标準創新示範項目的通知(zhī)》,面向全國出版單位以及與出版工(gōng)作相關的科研機構、高等院校、技術企業等,每年評選确定10—15項科技與标準研發方面的創新成果,10—15家科技與标準應用方面的示範單位。
《出版業“十四五”時期發展規劃》明确将出版業科技與标準創新示範項目列入出版融合發展的重點工(gōng)程。2021年,國家新聞出版署組織開(kāi)展出版業科技與标準創新示範項目試點工(gōng)作,評選發布科技與标準創新成果13項、應用示範單位14家。爲進一(yī)步提升工(gōng)作效果,國家新聞出版署決定在試點工(gōng)作基礎上,深入實施出版業科技與标準創新示範項目。
值得關注的是,根據2022年申報辦法,科技創新成果強調跟蹤信息技術發展趨勢,如利用5G技術探索與出版内容生(shēng)産、表達和傳播各環節的深入融合;大(dà)數據技術優化出版單位選題策劃、内容生(shēng)産、印制加工(gōng)、營銷服務;雲計算技術促進出版業信息采集、内容發布、産品形态創新;人工(gōng)智能技術爲出版單位智能策劃、内容自動化生(shēng)産、智能審校等提供技術支撐;區塊鏈技術促進版權保護、版權管理工(gōng)作水平提升;物(wù)聯網技術實現出版産品在生(shēng)産、流通、銷售、使用過程中(zhōng)的智能化識别與管理;虛拟現實和增強現實技術推動與出版産品結合,探索“元宇宙”模式應用,提升讀者閱讀體(tǐ)驗。标準創新成果強調圍繞出版業發展關鍵領域、關鍵環節,重點關注有利于促進行業數字化轉型和融合發展,有利于打通行業壁壘、突破技術瓶頸的重要标準。
科技應用示範單位應積極運用前沿數字技術,創新出版業态、傳播方式和運營模式,技術水平領先、協同創新能力強、成果轉化成效突出,在推進行業數字化數據化智能化方面具有較強示範價值。标準應用示範單位則應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、新領域和新業态、新形态等方面的重點标準,在提高産品和服務質量、促進産業轉型和融合發展等方面成效明顯,具有較強示範作用。
通知(zhī)要求,2022年申報項目應爲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取得的工(gōng)作成果,在建或計劃項目不得申報。申報日期截至7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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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稿件來源:中(zhōng)國新聞出版廣電(diàn)網 轉載編輯:熊文婷)